
一、音樂學系及文化創意產業學系有意願申請之同學,請於3月21日起至3月25日止,依說明事項向音樂學系提出申請。
二、依據本校學生修讀跨院系所學程設置準則,辦理各學程遴選與選課。
三、本學分學程申請對象為本校大學部音樂學系及文化創意產業學系學生共16名。
四、本學程預定於4月30日公告遴選通過學生名單,並請洽課務組辦理選課事宜。
五、若有疑問請洽教務處註冊組或音樂學系、文化創意產業學系,相關辦法及申請書請參閱附加檔案。
六、學生選定學程後,除特殊理由不得放棄修讀學程,未經程序辦理者納入爾後申請其他學程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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