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系主修演出先修科目說明
主修演出先修科目(重要)
1.100年3月23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訂定「主修演出」先修科目:需修畢「主修」
6
學分,才可選修主修演出。
2.
自
99
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