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術科考試曲目單開始填寫、繳交

1.考試曲目須詳實填寫,包括作品出處,完整的曲名,作品號數,第幾樂章,作曲者等。
並請任課老師檢查,確認無誤後簽章(未簽章者,視同棄考,以零分計)。

2.請用電腦打字輸出以便於影印。

3.此表請於05月21日(星期一)以前由班代統一收齊並按樂器別分類後交至系辦公室。


音樂系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