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103年第1期「故宮週末夜表演藝術活動」申請

 一、本院為推動藝術發展,鼓勵表演藝術愛好者及青年學生團體利用本院展演場地設施舉辦表演藝術活動,以提升國內表演藝術品質及民眾藝術素養,特訂定「故宮週末夜表演藝術活動補助要點」(最新修正於本年8月29日公佈施行,如附件),並定期辦理旨揭活動。
二、依本院最新修正補助要點,旨揭活動申請時間為本年9月1日至9月30日。因修正規定於本年首度施行,為鼓勵各界踴躍參與,本期申請時間延長至10月20日止。
三、旨揭活動表演期間為明年1月至6月,表演時間自每週六下午6時開始,約1小時至1小時30分,演出地點為本院正館地下一樓大廳。表演內容包括音樂、舞蹈、戲劇、民俗技藝、相聲或其他表演藝術等,歡迎具有公開表演藝術活動經驗之個人、人民團體、公司、基金會或學校立案之學生團體踴躍報名申請。

四、有關旨揭活動申請方式、表演場地與設備、常見問答等相關說明請參閱本院官網(http://www.npm.gov.tw/events/98events/saturdaynight_9807/)。待填妥申請表格後,連同得獎證明、表演影音資料與其他相關資料等,製成紙本與電子檔光碟,於本年10月20日前(郵戳為憑)寄至:11143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2段221號,國立故宮博物院教育展資處收,信封上並請註明
「申請103年上半年故宮週末夜活動」,俾利審查作業。

 

*資料如附件所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