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大田精密助學金開放申請
請欲申請者,將準備申請表以及檢附相關所需資料
於9月30日(一)下午5:00前,送件至系辦
收件後,系上將於系務會議審議,推薦出一名學生。
一、獎助名額及金額:本助學金自112學年度起,每學年提供本院每系所一名學生,每名伍千元整。
二、申請資格:
(一) 本院學士班、日間碩士班之在校生。
(二) 家境清寒(含失業家庭或經濟困難)者。
(三) 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
(四) 各學制在學期間以限領一次為原則;當學年未獲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者為優先。
三、檢附資料:
(一) 申請書1份。
(二) 中低收入戶正本或家庭情況之事實陳述1份。
(三) 前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
(四) 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1份。
四、申請時間及審核程序:
(一) 申請人於每學年第一學期註冊開學後一個月內,向各系所提出申請。
(二) 各系所經會議審查後,推薦一名學生,陳本院院長核定。
五、本案院辦收件期間:請各系所於113年10月25日(五)前將申請相關文件(含審查會議紀錄)逕送人文社會學院彙辦。
六、審查與發放:院辦彙整,陳本院院長核定後,依學校核銷程序匯款至學生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