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碩士班分為「音樂教育組」及「音樂演奏(唱)組」兩組教學,「音樂演奏(唱)組」包含鋼琴、聲樂、弦樂、理論作曲暨音樂學等主修專長。
修業年限:二∼四年
畢業應修學分數:32學分,包括:
音樂教育組
音樂演奏(唱)組
2 學分
12 學分
18 學分
32 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