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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課程地圖

核心能力說明

 音樂學系()以培育音樂展演、創作、學術研究人才和音樂教學專業師資為教學目標,課程規劃著重於加強學生音樂演奏能力的專業化培訓,音樂教學與理論研究深度的加強。基於上述目標,本系之專業核心能力以培養音樂展演、創作、研究、教學人才為主軸,除各項專業展演能力訓練,亦著重中西音樂理論、音樂歷史學與音樂教育方法學之研習;課程設計朝展演與理論並重的專業要求規劃,以培育本系()學生具備優異之音樂展演、教學、應用和作品詮釋、理論創作、史學研究能力,充分達到本校致力於培育學生「光、熱、力、美」基本素養的核心目標。

系核心能力與院核心能力對應表

校基本素養

人文社會學院核心能力

音樂學系碩士班對應之系核心能力

個人

身心健康與自主管理

I4.人文素養與實踐能力

具有人文藝術素養並能建立個人美感品味

BR2.具備各領域學派發展與演變之知能

BR3.具備專業演奏(唱)技巧或創作能力

人文藝術與美感品味

專業

語言素養與資訊知能

I1.創意思考與表達能力

具有創意思考能力並能充分溝通與表達

BR3.具備專業演奏(唱)技巧或創作能力

BR4.具備音樂教學與應用之知能

專業知識與實務職能

科學素養與創新思維

I3.專業知識與應用能力

具有專業領域知能並能充分應用

BR1.具備音樂歷史、理論之研究與論述能力

BR2.具備各領域學派發展與演變之知能

BR4.具備音樂教學與應用之知能

永續經營與終身學習

社會

民主法治與良好品德

I2.參與社會與服務能力

具有公民素養與傳遞專業能力的熱情,樂意服務他人

BR3.具備專業演奏(唱)技巧或創作能力

BR4.具備音樂教學與應用之知能

團隊合作與職場倫理

多元文化與國際視野

社會責任與人文關懷

 

核心能力與能力指標對應表

音樂學系碩士班核心能力

音樂學系碩士班能力指標

BR1. 具備音樂歷史、理論之研究與論述能力

BR11能深入理解音樂理論、歷史之演進與發展

BR12 能具備和聲、對位、曲式與現代作曲技巧理解能力

BR2. 具備各領域學派發展與演變之知能

BR21 能具備中外文音樂文獻蒐集及整理能力

BR22 能具備對各領域音樂作品深入研究與闡述之能力

BR23能理解作曲家重要理論著述與貢獻

BR24能瞭解教學相關理論並應用於實務

BR25 能使用適當工具正確判讀資料

BR3. 具備專業演奏(唱)技巧或創作能力

BR31能具備全場獨奏(唱)音樂會之展演能力

BR32 能具備跨領域演奏(唱)之展演能力

BR33能具備專業音樂創作或即興之能力

BR34能具備專業合作藝術之展演能力

BR35能具備義、德、英、法語專業演唱之能力

BR4. 具備音樂教學與應用之知能

BR41 能熟悉各領域教材或曲目,並將教學法理念應用於實務

BR42 能發展適切的教學模式並應用重要學派理論於課程設計

BR43能認識音樂治療之主題、對象及相關研究

BR44能熟悉音樂教育行政之內涵與實務並具備計畫之撰寫能力

BR45能認識音樂教育科技相關研究並對數位媒體具備應用能力

BR46能使用適當測驗類別收集資料並具備設計有效評量工具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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