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評鑑流程
本系規劃自我評鑑計畫以進行系所自我檢視與自我改善,並成立系所自我評鑑委員會,有效動員系所之人力與物力,進行分工合作,系所自評委員會之任務與職掌包含:
1. 擬訂自我評鑑政策及方針。
2. 擬訂評鑑內容及工作計畫書。
3. 參與實地訪評。
4. 召開自我評鑑檢討會。
5. 填寫自我評鑑報告。
6. 根據評鑑結果擬訂改進計畫。
7. 其他有關自我評鑑相關業務。
系所自評分為二階段:
1. 系所自我評鑑:由系所自評委員會依據評鑑項目,評鑑細項及應填寫之書表,逐一評鑑,並做成自我評鑑初評報告。
2. 校外專家評鑑分為初評及複評二階段:
**初評階段
聘請校外專家學者4名,到系進行自評之檢視及實地訪評。流程包括:自我評鑑報告簡報、資料檢視、利害關係人晤談等,提供本系發展與運作之建議,並做成評鑑報告,以供本系參考改進。
**複評階段
聘請校外專家學者二名,蒞系針對初評之建議進行改善計畫之確認。流程包括:自我評鑑報告初評及改善情形簡報、資料檢視等,確認本系針對初評建議進行改善計畫及執行之情形,並做成評鑑報告,以供本系持續參考改進之依據。
1. 擬訂自我評鑑政策及方針。
2. 擬訂評鑑內容及工作計畫書。
3. 參與實地訪評。
4. 召開自我評鑑檢討會。
5. 填寫自我評鑑報告。
6. 根據評鑑結果擬訂改進計畫。
7. 其他有關自我評鑑相關業務。
系所自評分為二階段:
1. 系所自我評鑑:由系所自評委員會依據評鑑項目,評鑑細項及應填寫之書表,逐一評鑑,並做成自我評鑑初評報告。
2. 校外專家評鑑分為初評及複評二階段:
**初評階段
聘請校外專家學者4名,到系進行自評之檢視及實地訪評。流程包括:自我評鑑報告簡報、資料檢視、利害關係人晤談等,提供本系發展與運作之建議,並做成評鑑報告,以供本系參考改進。
**複評階段
聘請校外專家學者二名,蒞系針對初評之建議進行改善計畫之確認。流程包括:自我評鑑報告初評及改善情形簡報、資料檢視等,確認本系針對初評建議進行改善計畫及執行之情形,並做成評鑑報告,以供本系持續參考改進之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