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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系核心能力對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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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核心能力亦切合本校以培育「光、熱、力、美」之社會英才為目標,並與人文社會學院之「創造思考與表達能力」、「參與社會與服務能力」、「專業知識與應用能力」與「人文素養與實踐能力」等四大核心能力密切結合,其對應關係如下:

 

1-2-1校基本素養與院、系核心能力對應表(大學部)

校基本素養

人文社會學院核心能力

音樂學系大學部對應之系核心能力

光-語言素養

I1.創意思考與表達能力

具有創意思考能力並能充分溝通與表達

CR1.具備理論創作基礎能力

CR3.具備音樂展演能力

CR5.具備音樂教學能力

熱-公民素養

I2.參與社會與服務能力

具有公民素養與傳遞專業能力的熱情,樂意服務他人

CR3.具備音樂展演能力

CR5.具備音樂教學能力

CR6.具備音樂應用能力

力-科學素養

I3.專業知識與應用能力

具有專業領域知能並能充分應用

CR2.具備音樂史學知能

CR4.具備作品研究能力

CR6.具備音樂應用能力

美-藝術素養

I4.人文素養與實踐能力

具有人文藝術素養並能建立個人美感品味

CR3.具備音樂展演能力

CR6.具備音樂應用能力

 

 

 

 

 

 

 

 

 

 

1-2-2校基本素養與院、系核心能力對應表(碩士班)

校基本素養

人文社會學院核心能力

音樂學系碩士班對應之系核心能力

光-語言素養

I1.創意思考與表達能力

具有創意思考能力並能充分溝通與表達

BR3.具備專業演奏()技巧或創作能力

BR4.具備音樂教學與應用之知能

熱-公民素養

I2.參與社會與服務能力

具有公民素養與傳遞專業能力的熱情,樂意服務他人

BR3.具備專業演奏()技巧或創作能力

BR4.具備音樂教學與應用之知能

力-科學素養

I3.專業知識與應用能力

具有專業領域知能並能充分應用

BR1.具備音樂歷史、理論之研究與論述能力

BR2.具備各領域學派發展與演變之知能

BR4.具備音樂教學與應用之知能

美-藝術素養

I4.人文素養與實踐能力

具有人文藝術素養並能建立個人美感品味

BR2.具備各領域學派發展與演變之知能

BR3.具備專業演奏()技巧或創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