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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笛

木笛

學 \ 區

年 \ 分

課程與評鑑標準

上學期

下學期

a. 音階、琶音:至少兩個升降(含)以內 ,圓滑(要運舌)、跳音各1次。

b.練習曲3首(考試時當場抽1首,不需背譜),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c.文藝復興至巴洛克樂派自選曲1首(需背

  譜)。

a. 音階、琶音:至少三個升降(含)以內 ,圓滑(要運舌)、跳音各1次。

b.練習曲3首(考試時當場抽1首,不需背譜),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c.文藝復興至巴洛克樂派自選曲1首(需背

 譜)。

a. 音階、琶音:至少四個升降(含)以內 ,圓滑(要運舌)、跳音各1次。

b.練習曲3首(考試時當場抽1首,不需背譜),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c.文藝復興至巴洛克樂派或現代樂派自選曲1

  首(需背譜)。

a. 音階、琶音:至少五個升降(含)以內 ,圓滑(要運舌)、跳音各1次。

b.練習曲3首(考試時當場抽1首,不需背譜),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c.文藝復興至巴洛克樂派或現代樂派自選曲1

  首(需背譜)。

a.所有音階、琶音抽1首,圓滑(要運舌)、跳音各1次。

b.練習曲3首(考試時當場抽1首,不需背譜),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c.一首完整之奏鳴曲、協奏曲、組曲或多樂章完整作品,不限樂派(不需背譜)。

a.所有音階、琶音抽1首,圓滑(要運舌)、跳音各1次。

b.練習曲3首(考試時當場抽1首,不需背譜),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c.一首完整之奏鳴曲、協奏曲、組曲或多樂章完整作品,不限樂派(不需背譜)。

修業規定:

1.大四上、下學期需參加術科期末考試獨奏曲目總長度至少15分鐘且不得重複之前期末術科考試曲目。

2.如欲舉行音樂會者,需通過大四上學期期末術科考後,始得申請大四下學期個人畢業音樂會,獨奏曲目總長度合計至少30分鐘。

3.大四下學期舉行音樂會者,不須參加期末術科考試,且曲目可與之前期末術科考試重複。

4.大四下學期畢業音樂會相關規定詳見「畢業音樂會辦理規定」。

註:1.會考每人吹奏時間於考時當場公布。

2.每次會考時抽1位同學將會考曲目全部吹完,並於考試一開始時吹奏。

3.副修考試自選曲1首不限樂派,不考音階,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4.期末術科考時除了完整奏鳴曲、協奏曲、組曲或多樂章完整作品外,一律背譜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