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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笛

木笛

學 \

年 \

課程與評鑑標準

上學期

下學期

a.所有音階、琶音抽1首,連音、跳音各1次。

b.練習曲3首(考試時當場抽1首,不需背譜),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c.文藝復興至巴洛克樂派自選曲1首(需背譜)。

a.所有音階、琶音抽1首,連音、跳音各1次。

b.練習曲3首(考試時當場抽1首,不需背譜),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c.文藝復興至巴洛克樂派自選曲1首(需背譜)。

a.所有音階、琶音抽1首,連音、跳音各1次。

b.練習曲3首(考試時當場抽1首,不需背譜),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c.文藝復興至巴洛克樂派或現代樂派自選曲1首(需背譜)。

a.所有音階、琶音抽1首,連音、跳音各1次。

b.練習曲3首(考試時當場抽1首,不需背譜),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c.文藝復興至巴洛克樂派或現代樂派自選曲1首(需背譜)。

a.所有音階、琶音抽1首,連音、跳音各1次。

b.練習曲3首(考試時當場抽1首,不需背譜),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c.一首完整之奏鳴曲、協奏曲、組曲或多樂章完整作品,不限樂派(不需背譜)。

a.所有音階、琶音抽1首,連音、跳音各1次。

b.練習曲3首(考試時當場抽1首,不需背譜),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c.一首完整之奏鳴曲、協奏曲、組曲或多樂章完整作品,不限樂派(不需背譜)。

修業規定:

1.大四上、下學期需參加術科期末考試,考試曲目總長度至少20分鐘,且不得重覆之前期末術科考試曲目

2.如欲舉行音樂會者,需通過大四上期末術科考後,始得申請大四下個人畢業音樂會,曲目總長度合計至少40分鐘。

3.大四下學期舉行音樂會者,不須參加期末術科考試。(註5)

4.大四下畢業音樂會相關規定詳見「畢業音樂會辦理規定」。

 

註:1.會考每人吹奏時間於考時當場公布。

2.每次會考時抽1位同學將會考曲目全部吹完,並於考試一開始時吹奏。

3.副修考試自選曲1首不限樂派,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4.期末術科考時除了完整奏鳴曲、協奏曲、組曲或多樂章完整作品外,一律背譜演出。

5.此項規定於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10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