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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提琴

大提琴

學 \ 區

年 \ 分

課程與評鑑標準

上學期

下學期

a.音階、琶音:三個升降(含)以內 三個八

b.練習曲一首(不含巴哈無伴奏組曲)

c.自選曲:巴哈無伴奏組曲一樂章

巴洛克、古典樂派樂曲一樂章

a.音階、琶音:四個升降(含)以內 三個八

b.練習曲一首(不含巴哈無伴奏組曲)

c.自選曲:協奏曲一樂章

a.音階、琶音:五個升降(含)以內 三個八

b.練習曲一首(不含巴哈無伴奏組曲)

c.自選曲:無伴奏樂曲一樂章

a.音階、琶音:六個升降(含)以內 三個八

b.巴哈無伴奏組曲一樂章

c.自選曲:浪漫或近代協奏曲快、慢樂章(二樂章)

a.音階、琶音:六個升降(含)以內 三個八

b. 巴哈無伴奏組曲二樂章

c.自選曲:完整的浪漫時期作品

a.音階、琶音:六個升降(含)以內 三個八

b.雙音的練習曲

c.自選曲:浪漫或近代時期奏鳴曲二(快、慢)樂章

 

修業規定:

1.大四上、下學期需參加術科期末考試,獨奏曲目總長度至少15分鐘,且不得重複之前期末術科考試曲目。

2.如欲舉行音樂會者,需通過大四上學期期末術科考後,始得申請大四下學期個人畢業音樂會,獨奏曲目總長度合計至少30分鐘。

3.大四下學期舉行音樂會者,不須參加期末術科考試,且曲目可與之前期末術科考試重複。

4.大四下學期畢業音樂會相關規定詳見「畢業音樂會辦理規定」。

 

副修:

音階、琶音、曲目得由指導老師依學生程度酌情決定(須於曲目表註明所準備音階琶音之範圍)

1.第一~三學年,術科考一律背譜演出。

2.第四學年:除完整奏鳴曲,一律背譜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