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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提琴

大提琴

  \ 區

\ 分

課程與評鑑標準

上學期

下學期

 

 

a.音階、音:三個升降(含)以內 三個八度

b.練習曲一首(不含巴哈無伴奏組曲)

c.自選曲:巴哈無伴奏組曲樂章

巴洛克、古典樂派樂曲樂章

a.音階、音:四個升降(含)以內 三個八度

b.練習曲一首(不含巴哈無伴奏組曲)

c.自選曲:協奏曲樂章

 

 

a.音階、音:五個升降(含)以內 三個八度

b.練習曲一首(不含巴哈無伴奏組曲)

c.自選曲:無伴奏樂曲樂章

a.音階、音:六個升降(含)以內 三個八度

b.巴哈無伴奏組曲樂章

c.自選曲:浪漫或近代協奏曲快、慢樂章  (二樂章)

 

 

a.音階、音:六個升降(含)以內 三個八度

b. 巴哈無伴奏組曲二樂章

c.自選曲:完整的浪漫時期作品

a.音階、音:六個升降(含)以內 三個八度

b.雙音的練習曲

c.自選曲:浪漫或近代時期奏鳴曲二(快、慢)樂章

    年

修業規定:

1.大四上、下學期需參加術科期末考試,考試曲目總長度至少20分鐘,且不得重覆之前期末術科考試曲目。

2.如欲舉行音樂會者,需通過大四上期末術科考後,始得申請大四下個人畢業音樂會,曲目總長度合計至少40分鐘。

3.大四下學期舉行音樂會者,不須參加期末術科考試。(3)

4.大四下畢業音樂會相關規定詳見「畢業音樂會辦理規定」

 

 

 

 

副修:

   1.音階、音比照主修範圍準備。 

2.第一學年曲目:巴洛克或古典樂派樂曲任選 

3.第二學年曲目得由指導老師依學生程度酌情決定。

   註1.此項規定於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104.04.29)

                  2.第一~三學年,術科考一律背譜演出。

         3.第四學年:除完整奏鳴曲,一律背譜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