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笛
長笛
學 \ 區 年 \ 分 |
課程與評鑑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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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學期 |
下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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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學 年 |
a.所有音階、琶音抽1首,連音、跳音各1次。 b.練習曲3首(考試時當場抽1首,不需背譜),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c.巴洛克樂派或古典樂派自選曲1首(需背譜)。 |
a.所有音階、琶音抽1首,連音、跳音各1次。 b.練習曲3首(考試時當場抽1首,不需背譜),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c.巴洛克樂派或古典樂派自選曲1首(需背譜)。 |
第 二 學 年 |
a.所有音階、琶音抽1首,連音、跳音各1次。 b.練習曲3首(考試時當場抽1首,不需背譜),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c.浪漫樂派或現代樂派自選曲1首(需背譜)。 |
a.所有音階、琶音抽1首,連音、跳音各1次。 b.練習曲3首(考試時當場抽1首,不需背譜),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c.浪漫樂派或現代樂派自選曲1首(需背譜)。 |
第 三 學 年 |
a.所有音階、琶音抽1首,連音、跳音各1次。 b.練習曲3首(考試時當場抽1首,不需背譜),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c.一首完整之奏鳴曲、協奏曲、組曲或多樂章完整作品,不限樂派(不需背譜)。 |
a.所有音階、琶音抽1首,連音、跳音各1次。 b.練習曲3首(考試時當場抽1首,不需背譜),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c.一首完整之奏鳴曲、協奏曲、組曲或多樂章完整作品,不限樂派(不需背譜)。 |
第 四 學 年 |
修業規定: 1.大四上、下學期需參加術科期末考試,獨奏曲目總長度至少15分鐘,且不得重複之前期末術科考試曲目。 2.如欲舉行音樂會者,需通過大四上學期期末術科考後,始得申請大四下學期個人畢業音樂會,獨奏曲目總長度合計至少30分鐘。 3.大四下學期舉行音樂會者,不須參加期末術科考試,且曲目可與之前期末術科考試重複。 4.大四下學期畢業音樂會相關規定詳見「畢業音樂會辦理規定」。 |
註:1.會考每人吹奏時間於考時當場公布。
2.每次會考時抽1位同學將會考曲目全部吹完,並於考試一開始時吹奏。
3.副修考試自選曲1首不限樂派,難易度由任課老師自行決定。
4.期末術科考時除了完整奏鳴曲、協奏曲、組曲或多樂章完整作品外,一律背譜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