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胡
南胡
學 \ 區 年 \ 分 |
課程與評鑑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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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學期 |
下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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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學 年 |
a.七聲五聲音階、琶音(抽簽決定一調) b.指定曲:劉天華二胡作品任選一首 c.練習曲一首 d.自選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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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七聲五聲音階、琶音(抽簽決定一調) b.指定曲:劉天華二胡作品任選一首 c.練習曲一首 d.自選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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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學 年 |
a.七聲五聲音階、琶音(抽簽決定一調) b.指定曲:江河水、一枝花、陽關三疊任選一首 c.練習曲一首 d.自選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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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七聲五聲音階、琶音(抽簽決定一調) b.指定曲:華彥鈞或孫文明作品任選一首 c.練習曲一首 d.自選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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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學 年 |
a.七聲五聲音階、琶音(抽簽決定一調) b.指定曲:廣東音樂作品任選一首 c.練習曲一首 d.自選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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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七聲五聲音階、琶音(抽簽決定一調) b.指定曲:西方移植作品任選一首 c.練習曲一首 d.自選曲一首 |
第 四 學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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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規定: 1.大四上、下學期需參加術科期末考試,考試曲目總長度至少20分鐘,且不得重覆之前期末術科考試曲目。 2.如欲舉行音樂會者,需通過大四上期末術科考後,始得申請大四下個人畢業音樂會,曲目總長度合計至少40分鐘。 3.大四下學期舉行音樂會者,不須參加期末術科考試。(註5) 4.大四下畢業音樂會相關規定詳見「畢業音樂會辦理規定」p.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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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前三學年考試指定曲b+c+d必須超過15分鐘。
2.音階調號範圍三升三降以內:C、G、F、D、降B、A、降E。
3.音階琶音演奏兩個八度,由主音開始。
4.副修南胡考試曲目為自選曲一首,曲目時間須超過5分鐘。
5.此項規定於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10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