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南胡

     南胡

 

\ 區

\ 分

課程與評鑑標準

上學期

下學期

a.七聲五聲音階、音(抽簽決定調)

b.指定曲:劉天華二胡作品任選一首

c.練習曲一首

d.自選曲一首

 

a.七聲五聲音階、音(抽簽決定調)

b.指定曲:劉天華二胡作品任選一首

c.練習曲一首

d.自選曲一首

 

a.七聲五聲音階、音(抽簽決定調)

b.指定曲:江河水、一枝花、陽關三疊任選一首

c.練習曲一首

d.自選曲一首

 

 

a.七聲五聲音階、音(抽簽決定調)

b.指定曲:華彥鈞或孫文明作品任選一首

c.練習曲一首

d.自選曲一首

 

 

a.七聲五聲音階、音(抽簽決定調)

b.指定曲:廣東音樂作品任選一首

c.練習曲一首

d.自選曲一首

 

 

a.七聲五聲音階、音(抽簽決定調)

b.指定曲:西方移植作品任選一首

c.練習曲一首

d.自選曲一首

 

修業規定:

1.大四上、下學期需參加術科期末考試,考試曲目總長度至少20分鐘,且不得重覆之前期末術科考試曲目。

2.如欲舉行音樂會者,需通過大四上期末術科考後,始得申請大四下個人畢業音樂會,曲目總長度合計至少40分鐘。

3.大四下學期舉行音樂會者,不須參加期末術科考試。(註5)

4.大四下畢業音樂會相關規定詳見「畢業音樂會辦理規定」p.35。

 

註:

 1.前三學年考試指定曲b+c+d必須超過15分鐘。

 2.音階調號範圍三升三降以內:C、G、F、D、降B、A、降E。

 3.音階琶音演奏兩個八度,由主音開始。

 4.副修南胡考試曲目為自選曲一首,曲目時間須超過5分鐘。

 5.此項規定於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10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