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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胡

     南胡

學 \ 區

年 \ 分

課程與評鑑標準

上學期

下學期

a.七聲五聲音階、琶音(抽簽決定一調)

b.指定曲:劉天華二胡作品任選一首

c.練習曲一首

d.自選曲一首

a.七聲五聲音階、琶音(抽簽決定一調)

b.指定曲:劉天華二胡作品任選一首

c.練習曲一首

d.自選曲一首

a.七聲五聲音階、琶音(抽簽決定一調)

b.指定曲:江河水、一枝花、陽關三疊任選一首

c.練習曲一首

d.自選曲一首

a.七聲五聲音階、琶音(抽簽決定一調)

b.指定曲:華彥鈞或孫文明作品任選一首

c.練習曲一首

d.自選曲一首

a.七聲五聲音階、琶音(抽簽決定一調)

b.指定曲:廣東音樂作品任選一首

c.練習曲一首

d.自選曲一首

a.七聲五聲音階、琶音(抽簽決定一調)

b.指定曲:西方移植作品任選一首

c.練習曲一首

d.自選曲一首

修業規定:

1.大四上、下學期需參加術科期末考試,獨奏曲目總長度至少15分鐘,且不得重複 之前期末術科考試曲目。

2.如欲舉行音樂會者,需通過大四上學期期末術科考後,始得申請大四下學期個人畢業音樂會,獨奏曲目總長度合計至少30鐘。

3.大四下學期舉行音樂會者,不須參加期末術科考試,且曲目可與之前期末術科考試重複。

4.大四下學期畢業音樂會相關規定詳見「畢業音樂會辦理規定」。

 

 

 

 

 

 

 

 

 

 

 

 

 

 

 

 

 

 

 

 

 

 

 

 

 

 

 

註:

1.前三學年考試指定曲目b+c+d必須超過15分鐘。

2.音階調號範圍三升三降以內:C、G、F、D、降B、A、降E。

3.音階琶音演奏兩個八度,由主音開始。

4.副修南胡考試曲目為自選曲一首,曲目時間須超過5分鐘。